论证结论经常得出一件事件为另一件事的的原因, 但是原因与结果之间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, 所以很容易造成错误.
一般, 我们说"A是B的原因", 这句成立的充要条件是:
通常A发生, 则B会发生;
通常A不发生, 则B也不会发生.
以上说的"通常", 是因为总会有例外. 例如, 划火柴会令火柴点燃, 因为通常火柴被划之后, 火划会点燃(例外:火柴湿了), 而通常火柴不划, 则火划不会点燃(例外:用打火机把它点著).
因果的谬误分为以下五种:
巧合谬误(Coincidental Correlation)
复合结果(Joint Effect)
无足轻重(Genuine but Insignificant Cause)
倒果为因(Wrong Direction)
复合原因(Complex Cause)巧合谬误(Coincidental Correlation)

定义:以个别情况肯定某种因果关系。
例子:希希吃了一种药,出现过敏反应。因此,希希认为这种药必然导致过敏反应。
解释:希希遇到的只是个别例子,不能因此论断该药必然导致过敏反应。

复合结果(Joint Effect)

定义:当两件事都为某原因的结果时,以一事为另一事的原因。
例子:记者报导离乡背井的战争难民中的一家人:「他们因为房子被炮火所毁而逃到这里。」
解释:炮火导致这家人的房子被毁及离乡逃难;房子被毁并不导致这家人离开原居地。
无足轻重(Genuine but Insignificant Cause)
定义:举出无足轻重的次要原因论证,遗漏真正的主因。
例子:吸烟使香港空气质素每况愈下。
解释:导致香港空气质素差的主因是交通公具的废气和天气情况。
倒果为因(Wrong Direction)
定义:颠倒事件的因果关系。
例子:癌症导致吸烟。
解释:吸烟才是癌症的原因。
复合原因(Complex Cause)
定义:只指出多个原因中的其中一个为事件主因。
例子:你一日到晚都只是玩游戏机而不温习,难怪你考试成绩那麼差。
解释:除了玩游戏机而不温习外,还有其他原因,例如考试期间一时大意或者试题太难,但它们和玩游戏机一样,不一定是主因。